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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游乐设备制造安装单位应该注意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3-10-10    点击量:    作者:zzjinma

大型游乐设备制造、安装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对设计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的;
  (二)未对设计中首次使用的新技术进行安全性能验证的;
  (三)未明确整机、主要受力部件的设计使用期限的;
  (四)未在大型游乐设备明显部位装设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铭牌的;
  (五)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出厂文件内容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六)对因设计、制造、安装原因,存在质量安全问题隐患的,未按照本规定要求进行排查处理的。
  大型游乐设备改造单位违反本规定,未进行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的,予以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大型游乐设备运营使用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大型游乐设备的;
  (二)设备运营期间,无安全管理人员在岗的;
  (三)配备的持证操作人员未能满足安全运营要求的;
  (四)未及时更换超过设计使用期限要求的主要受力部件的;
  (五)租借场地开展大型游乐设备经营的,未与场地提供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
  (六)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使用维护说明书等要求进行重大修理的。
  违反本规定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具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的人数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予以警告,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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