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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符合保护监控资料“意外”曝光应罚

发布时间:2011-09-02    点击量:    作者:zzjinma


        电子眼拍下“摸乳门”照片,游乐园过山车抓拍的女子“走光”照片……我们生活的空间有多少摄像头,又有多少一不小心就拍下了你的隐私?这些视频信息安全么?又该如何确保它们不会轻易流传出去……
        昨日,笔者走访了成都部分小区、商场、写字楼、监控设备安装企业等,打探拍摄资料的保存渠道。笔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正式实施已有一年半,其中明确规定监控设备从生产到安装方案等到验收,都应由公安机关审核。但由于“《条例》现在还处于磨合期”,目前执行并不理想。
        案例
        那些被曝光的隐私
        笔者通过网络搜索,输入监控视频曝光,发现竟弹出上百万条信息。今年7月,一张成都某大型游乐机构过山车的抓拍的女子上身走光照片在多个网络论坛疯狂流传。有网友质疑这种角度恐怕只有监控系统才能抓拍到。 
        去年,成都一被辞退的超市员工在网上公布了一名女顾客在超市遭遇搜身的视频
        此前,有外地媒体报道,某小区居住的一位小伙子与女友在后楼梯亲热的过程恰巧被监控摄像头拍下,被负责的小区保安免费看了“香艳片”。 
        为此,有市民担忧,如果自己无意间的举动被拍下来且又被公布出去,“肯定自己会受影响啊。”李小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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